丙烷气瓶存储个数要求 丙烷气瓶存放数量国家标准
一、丙烷气瓶最新安全标准
丙烷气瓶最新安全标准是《GB13436-2008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》。
根据《GB13436-2008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》,丙烷气瓶入库前应严格审核合格证,如无合格证,应追查核实原始单据,验证无误后,才能进库贮藏、发放。储存区要杜绝一切火源,不准穿钉鞋进入。禁止移动消防设施,库内通风良好,温度在40℃以下,空瓶与实瓶分开存放,并有明显标志,气瓶应立放整齐等。
二、氧气丙烷存放国家标准
氧气丙烷存放国家标准是:
1、氧气瓶保管与存放
(1)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。
(2)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℃,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。
(3)氧气瓶减压阀,压力计、接头与导管等,要涂标记。
2、乙炔:
(2)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(m),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。
(3)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、降温等设施,要避免阳光直射,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,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(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)。
(4)乙炔瓶贮存时,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,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。
(5)严禁与氯气瓶、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。
(6)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,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“乙炔危险”、“严禁烟火”的标志。
(7)乙炔瓶库的设计和建造,应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和《乙炔站设计规范》(试行)的有关规定。
三、丙烷气瓶存放数量国家标准
丙烷气瓶安全操作规程
(ISO9001-2015)
1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气瓶的管理,气瓶的储存、使用、搬运,必须贯彻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;
2、使用气瓶前,应认真进行检查:
2.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、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;
2.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、完好,瓶阀应有保护装置(如:气瓶配戴瓶帽等),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;
2.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,应符合检验期限;
2.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,能够保证安全使用;
2.5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,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,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;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。
3、气瓶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:
3.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、安全交底后上岗作业;
3.2丙烷气瓶必须安装防回火装置;回火装置使用时间不能超过半年;发生回火3次后必须更换防回火装置。
3.3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
丙烷气瓶摆放位置距离高温钢坯的距离应大于20米;
3.4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
气瓶不得靠近热源,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;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米,气瓶壁温应小于60?C,严禁用温度超过40?C的热源对气瓶加热;气瓶应放置在通风、阴凉、无腐蚀的专用场所,防止雨淋和日光曝晒,不应接触有电流
四、丙烷气瓶安全使用规范
第一必须使用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合格钢瓶。
即,在购买液化石油气时,检查角阀处是否有检验牌,且显示在有效期内,严禁使用超期未检钢瓶。15KG钢瓶4年检验一次,50KG钢瓶3年检验一次。
第二必须从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合法企业购买液化石油气,并与之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索要购物凭证。
第三使用橡胶软管的用户应在2年更新一次,使用时用卡箍紧固,且长度控制在1.2m~2.0m之间。
若软管出现老化、腐蚀等问题,应立即更换。